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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的社会不再是像从前“酒香不怕巷子深”,相反在现在这个人才济济的社会中。你不主动展现自己,表达自己,就算你是金子,没有遇见伯乐。你也很难发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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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写作的目的是为了培养自己在表达能力方面的能力,让自己说话时可以理清思路,说话前后更富有逻辑性。前段时间写了步入社会以来第一篇文章(日记形式),但发现我每天都重复同样的生活,实没有什么好写的。然这几日再看《语言的突破》,作者卡耐基,20 世纪最伟大的成功学大师。我将把自己看书的心得写下来,一方面锻炼自己的逻辑思维,一方面加强自己的对于文章的理解。
今天看到了小说第三章-成功演讲的捷径,其中有三个分论点,分别是“讲你熟悉的话题”,“谈自己感兴趣的话题”,“激起听众的同感”。
下面我将谈谈自己理解。
讲你熟悉的话题
正所谓术业有专攻,闻道有先后。每个人都有自己熟悉的和不熟悉的事物,对于自己熟悉的事物,那自然是信手拈来,说的头头是道。就譬如你生活的环境,即使晚上没有路灯,你也能找到回家的路,经常打交道的邻居朋友,你知道他们每个人的身材长相年龄性格。对于自己不熟悉的事物,即使你在那里听说过,或者在书上看到过。如果你没有反复推敲研究过,就让你阐述其中的意义。你大概也只能照本宣科,陈述其中的一些结论。所以说话时讲你熟悉的话题,才能让听众对你的话题感兴趣。
谈自己感兴趣的话题
兴趣是最好的老师,如果一个人对某件事情感兴趣那么他将投入极大的热情。废寝忘食,为伊消得人憔悴也无悔。话题也一样,当别人与你谈论你不感兴趣的话题时,通常会是极力转移话题,如果对方不依不饶的和你讲述。出于礼貌你可能会敷衍了事或者爱理不理。但如果对方谈论你感兴趣的话题,你通常会变现出极大的热情,迫不及待的要发表自己对于这个话题的看法。
激起听众的同感
物理学中有“共振”的概念,当两个物体具有相同的频率时,会产生巨大的能量。当你的话题成功引起了听众的热烈反响。就好像时物体之间产生了共振。必将产生火花与共鸣。美国黑人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,我有一个梦想的演讲。就曾强烈了激起了听众的同感。黑人同胞们为了废除种族歧视。纷纷联合起来给政府施压。最终解放了黑奴。获得了自由平等。由此可见一次成功的演说必定激起了听众的同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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